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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汉办关于委托选派单位签署《汉语教师志愿者任教协议书》的函

作者:平顶山学院国际交流处  时间:2016-03-23  点击数:

有关省、自治、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部署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国办发[2016]52号),加强各选派单位对汉语教师志愿者的管理,保障汉语教师志愿者权益,经广泛征求意见,我办新修订了《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进一步明确了有关条款并增加了乙方亲属担保协议书,以便进一步保障和规范签署单位和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

请各选派单位即日起通知即将派出的志愿者使用新版协议书(同时签署《乙方亲属担保协议书》)。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感谢对我办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pdf

附件:附件1:《汉语教师志愿者管理规定》.pdf

附件:附件2:《乙方亲属担保协议书》.pdf

附件:关于委托选派单位签署《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的函》.jpg

沈婷 Shen Ting

志愿者工作处 Division of Volunteer AffairsConfucius Institute Headquarters/Hanban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

+86 (0) 10 5859-58539 +86 (0) 10 5859-58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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