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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15年春季赴台湾中正大学交流生的通知

作者:平顶山学院对外交流与产学研合作教育研究室  时间:2015-03-25  点击数:

各院系:

根据我校与台湾中正大学签订的《平顶山学院与中正大学访问学生计划协议书》,2015年秋季我校将向中正大学派送第二批交流生。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选派10名学生于2015年9月至2016年1月期间在台湾中正大学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1、我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

2、具有在平顶山学院至少一个学期以上的期末成绩。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精神,品行端正,无违纪、违规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学习努力,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求知欲和创新意识;

4.家庭具有一定经济基础,能够提供交流学习所需费用。

三、相关费用

1. 学生赴台交流期间需正常缴纳我校各项费用;

2. 在中正大学交流学习期间的学费、杂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均由学生自行负担。在中正大学学习期间的学费、杂费、住宿费等各项费用合计约为83000新台币(约16500元人民币),不同院系和专业收费标准不同。自2015年秋季班起,在中正大学交流学习的交流生免缴行政作业费。

四、报名办法

报名办法:学生自愿报名,要求选择对口院系交流学习(中正大学院、系、所及开课单位列表见附件3)。各院(系)组织考核,尤其要对学生赴中正大学预学习的课程进行把关(中正大学各专业课程情况见附件4),拔择优推荐。经教务处、对外交流与产学研合作教育研究室联合组织审核、选拔后,报学校审批,确定选派名单。

五、申请流程及应提交材料

1.《平顶山学院赴台湾中正大学交流学习报名表》(附件2)(需院系签字盖章后交由对外交流与产学研合作教育研究室,统一组织提交教务处审核);

2. 学生证(有照片页)扫描件电子版;

3. 身份证正反扫描件电子版;

4. 2吋白底证件照电子版(近三个月内、正面、脱帽、五官外露、白色背景);

5.截止目前已修毕之全部成绩(需打印出纸质版加盖院系公章);

6.推荐信:2封推荐信,2位推荐人手写签名(推荐人为所在院系任课教师)各一份;

7.学习计划1份;

以上材料须于2015年4月16日(周四)下午5点前交至对外交流与产学研合作教育研究室。材料(1)、(5)、(6)、(7)项需提供纸质和电子版,材料(2)、(3)、(4)项只需要提交电子版;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请发送至pufe624@163.com

联 系 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2656233

地 址:办公楼624房间

附件:关于选拔2015年春季赴台湾中正大学交流生的通知.zip

对外交流与产学研合作教育研究室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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