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发文命名表彰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我校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是学校扎实推进文明创建工作所取得的一项可喜成果,是在校党委和行政的坚强领导下,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奋斗、全面推动、不懈努力的结果,也是学校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文明建设质量、提升文明建设品位的结果。
近年来,学校党委和行政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带领广大师生员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教育活动和“中国梦”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在机制上抓健全,在方法上求创新,突出文化内涵,强化道德要求,打造精神高地,积极营造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的氛围,全校上下形成了团结、务实、进取的良好风气,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我校此次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和肯定,同时也是对学校多年来提升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强化内涵建设的高度认可,更是对学校十三五”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的鞭策激励。全校师生员工要以此为起点,围绕立德树人,明确目标,创新载体,强化责任,进一步提升思想道德修养,进一步提高校园文化建设水平,将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推向更高的层次,为开创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新局面、建设应用型大学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良好的文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