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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顶山学院出国(境)管理办法(修订)》补充规定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9-02  点击数:


《平顶山学院出国(境)管理办法(修订)》的补充规定已经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中层干部及高级职称人员因私出国(境)七日(含)以上者,需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十五日(含)以上者,还需经党委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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