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在OA办公系统填写《平顶山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并根据流程依次提交至各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副处及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含)填写表1,其他人员填写表2。
(申请表中不允许有缺项、空项;职务、职称栏务必填写规范。)
二、阅读、签订《平顶山学院教职工出国(境)专项提醒函》和《平顶山学院教职工出国(境)反间谍安全防范承诺书》,并接受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开展的出国(境)行前教育。
申请人将签字后的提醒函和承诺书扫描为1个PDF文档上传至OA办公系统(以“单位-姓名-提醒函和承诺书”格式命名,务必保证所上传扫描件清晰);同时将纸质版提醒函和承诺书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办公室。
审批流程如下:
副处及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含)填写表1
1.行政干部
出国(境)时间小于7天:申请人填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外事科初审——申请人1——所在单位——业务分管校领导意见——人事处——分管人事校领导意见——组织部——分管组织校领导意见——纪委——纪委书记意见——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分管外事校领导意见——申请人2——校长意见——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归档——结束。
出国(境)时间大于等于7天:申请人填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外事科初审——申请人1——所在单位——业务分管校领导意见——人事处——分管人事校领导意见——组织部——分管组织校领导意见——纪委——纪委书记意见——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分管外事校领导意见——申请人2——校长意见——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归档——结束。
出国(境)时间大于等于15天:申请人填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外事科初审——申请人1——所在单位——业务分管校领导意见——人事处——分管人事校领导意见——组织部——分管组织校领导意见——纪委——纪委书记意见——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分管外事校领导意见——申请人2——校长意见——申请人3——党委书记意见——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归档——结束。
2.党务干部
出国(境)时间小于7天:申请人填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外事科初审——申请人1——所在单位——业务分管校领导意见——人事处——分管人事校领导意见——组织部——分管组织校领导意见——纪委——纪委书记意见——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分管外事校领导意见——申请人2——党委书记意见——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归档——结束。
出国(境)时间大于等于7天:申请人填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外事科初审——申请人1——所在单位——业务分管校领导意见——人事处——分管人事校领导意见——组织部——分管组织校领导意见——纪委——纪委书记意见——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分管外事校领导意见——申请人2——校长意见——申请人3———党委书记意见——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归档——结束。
出国(境)时间大于等于15天:所在单位——业务分管校领导意见——人事处——分管人事校领导意见——组织部——分管组织校领导意见——纪委——纪委书记意见——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分管外事校领导意见——申请人2——校长意见——申请人3——党委书记意见——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归档——结束。
3.副高职称人员
出国(境)时间小于7天:申请人填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外事科初审——申请人1——所在单位——业务分管校领导意见——人事处——分管人事校领导意见——组织部【科级干部签批,非科级干部不签】——分管组织校领导意见——纪委——纪委书记意见——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分管外事校领导意见——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归档——结束。
出国(境)时间大于等于7天:申请人填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外事科初审——申请人1——所在单位——业务分管校领导意见——人事处——分管人事校领导意见——组织部【科级干部签批,非科级干部不签】——分管组织校领导意见——纪委——纪委书记意见——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分管外事校领导意见—申请人2———校长意见——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归档——结束。
出国(境)时间大于等于15天:申请人填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外事科初审——申请人1——所在单位——业务分管校领导意见——人事处——分管人事校领导意见——组织部【科级干部签批,非科级干部不签】——分管组织校领导意见——纪委——纪委书记意见——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分管外事校领导意见——申请人2———校长意见——申请人3———党委书记意见——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归档——结束。
二、其他人员填写表2
申请人填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外事科初审——申请人1——所在单位——人事处——组织部【科级干部签批,非科级干部不签】——纪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分管外事校领导意见——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归档——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