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平顶山学院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平学院发[2016]19号).doc
上一篇:《平顶山学院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试行)》(平学院行[2017]21号)
下一篇:平顶山学院科级以上干部出国(境)管理办法
Copyright © 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港澳台事务办公室)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5-2656233 邮箱:@pdsu.edu.cn 邮政编码:467000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未来路南段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