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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介绍

作者:国际交流处  时间:2014-10-20  点击数:

一、项目介绍

汉语教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项目是我国为帮助世界各国解决汉语师资短缺问题而专门设立的志愿服务项目,项目的实施由国家汉办负责,国家汉办下设 “志愿者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志愿者主要从所学专业为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学、历史、哲学等文科专业的在职教师、在读研究生、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中招募选拔,经培训合格后派出任教。

志愿者任期一般为一年,任期届满履职考评结果良好以上者,如本人和接收机构提出续任要求,经国家汉办审批同意后可以续任。志愿者服务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志愿者需热心志愿服务工作,具有“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和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实施情况

2008年,根据国家汉办、省教育厅的要求,我校首次选派3名应届教师赴美国、泰国执教,截止2014年,我校已先后向泰国、印度尼西亚选派了近50名志愿者。

三、组织管理机制

志愿者项目由国家汉办负责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根据国外对志愿者的需求情况,志愿者中心直接或委托有关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或高校具体负责落实志愿者的招募、遴选、培训、派出等相关工作。志愿者抵达任教国后,主要由驻外使领馆和接收志愿者的机构负责管理。

志愿者中心通常在派出人数较多的地区派驻管理教师,协助当地接收机构对志愿者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志愿者志愿服务到期后,志愿者中心委托有关机构或管理教师对其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四、相关费用

志愿者不领取工资,只领取生活津贴。赴任前培训费、办理出国手续相关费用、出国安置费、生活津贴、往返国际旅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国家汉办从国家财政支出;派往国接收单位需为志愿者提供住房、医疗保险并解决当地交通。通过协商,国外机构也可为志愿者提供部分生活津贴、当地培训费和考察费等。

五、志愿者报名程序

国家汉办根据国外需求发布招募信息,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均可到志愿者中心或相关委托机构报名并按要求参加选拔,我校会根据国家汉办和省教育厅的通知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凡符合汉语教师志愿者派出条件者均可提出申请并递交申请表(《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可直接从对外交流与产学研合作教育研究室网站下载或国家汉办网站www.hanban.org下载)。

国家汉办直接或委托省教育厅对符合要求的志愿者候选人进行面试和心理测试等选拔考试。志愿者人选确定后,国家汉办向我校发录取通知,被录取志愿者需填写《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可直接从对外交流与产学研合作教育研究室网站下载或国家汉办网站www.hanban.org下载)。

志愿者派出前须接受综合能力培训和拓展训练。培训工作由国家汉办直接或委托选派单位组织,参照国家汉办制定的《国际汉语教师标准》和《汉语教师志愿者培训大纲》,结合志愿者派往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培训结束后,由国家汉办统一组织对志愿者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国家汉办颁发《汉语教师志愿者资格证书》。

志愿者派出前,选派单位须与志愿者签订《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六、办理时间

根据国家汉办和省教育厅的具体要求,学生自愿报名申请,经学院推荐、对外交流与产学研合作教育研究室综合审核,上报教育厅、国家汉办,国家汉办组织统一培训、考核、最终确定派出志愿者人选。时间一般需要三至四个月,故申请志愿者的同学要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七、业务流程全程图示

(来自国家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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